關于公司印章的十個核心問題
發布時間:
2020-12-23
來源:
每個單位都有印章,每個印章的作用各不相同,但是都代表著單位的意志,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因此了解各印章的作用并加強印章保護工作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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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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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單位效力最大的一枚章,是法人權利的象征。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如發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凡是以單位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二)財務專用章,通常與銀行打交道的時候會用到,比如銀行的各種憑據、匯款單、支票的用印。另外,也會用于財務往來的結算等。
(三)合同章,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使用,可以在簽約的范圍內代表單位,在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單位需承受由此導致的權利義務。
(四)發票章,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購買和開發票時,需要加蓋發票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單位名稱、發票專用章字樣、稅務登記號。
(五)法人代表人名章,法人章主要用于單位有關決議,以及銀行有關事務的辦理。
二、刻制公司印章的程序和手續
通常來說,企業需要拿著相應資料先到公安局登記備案,公安局開出證明后,到指定的地點刻章。
三、刻制公司印章特別的要求
答:《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對公司印章的管理提出了具體的要求:(一) 圓形;(二)直徑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三)所刊名稱應為法定名稱,如名稱字數過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規范化簡稱;(四)印章所刊漢字,應當使用國務院公布的簡化字,字體為宋體;(五)其他專用印章(包括經濟合同章、財務專用章等),在名稱、式樣上應與單位正式印章有所區別,經單位領導批準后可以刻制;(六)應到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章單位刻制。
四、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區別?
沒有有嚴格意義上法律效力大小高低的區別,雖然印章的使用范圍大小不同,但是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蓋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實,印章均為有效。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廣的使用范圍,是法人權利的象征,在現行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審查是否蓋有法人公章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準。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如發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五、公司更改名稱后已使用新印章,蓋有原印章的合同對公司是否仍有效力?
企業名稱的變更并不影響變更后的公司承擔原公司的債務,蓋有原企業名稱印章的文件對變更后的公司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對原企業名稱印章應當妥善保管,可以明確保管人,必要時可以對該印章進行銷毀并登記備案,以降低法律風險。
六、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嗎?
可以。在合同、協議的簽訂中,公章和合同專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將公章與合同專用章并列使用,也足以說明公章與合同專用章在合同簽訂方面的效力是一樣的。
七、公章外借他人私下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公司作為獨立的企業法人,公司印章是其對外進行活動的有形代表和法律憑證,公司負責人或其他管理人員,經過公司授權后,只是印章暫時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公司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應由該公司來承擔責任,而不應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擔責任。
公司自愿將公司印章外借他人使用,應視為公司授權他人使用公司印章,該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應由該公司承擔。
八、公司章程可以約定印章的使用規則嗎,違反章程使用印章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章程可以約定印章的使用規則,但由于章程僅對內有約束力,如果相對人是善意的,即使印章的使用違反章程,合同也有效。但是,違反章程使用公章損害公司利益的人需要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九、合同所蓋印章并非合同專用章,而是采購專用章、項目部專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除非有證據證明相反事實,否則一般認定為有效。
合同上加蓋的印章雖然并非合同專用章,不符合簽訂合同的一般原則和規定,但這是該公司自身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如該公司不能提交相應的證據,證明合同所涉印章與公司無關或為他人私蓋,即應認定公司承認合同的效力。
十、公司的印章應該如何保管?
(一)明確印章管理者的崗位法律風險防控意識及責任,建立規范的印章管理規定,使印章管理工作做到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二)建立并使用統一的印章使用審批制度和使用登記表,使用者要遵守單位的印章使用規定。使用印章時,要確保由印章保管人員親自用印,不能讓他人代為用印,同時不能讓印章離開印章保管人員的視線。
(三)嚴格控制或禁止在空白文件上蓋印章,印章使用過程中,印章管理者一定要確保使用者不能在空白文件,如空白紙張、空白單據、空白介紹信等上面加蓋單位印章,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要經過單位核心管理者的同意,如果加蓋印章的空白文件無用后,持有者也要該空白文件退回印章管理部門。
(四)印章遺失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取得報案證明,同時在當地或項目所在地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