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證180 價值指數的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新股(首次公開發行或增發)、債券,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允許本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xml:namespace>
本基金投資于上證180 價值指數的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的資產比例不低于該基金資產凈值的95%,同時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資于新股、債券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該部分資產比例不高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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